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 1-9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0-10-08
来源:综合业务部
编辑:翁晓童
录入:翁晓童
审核:李永久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1至9月,绥化市检察机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711件1001人,同比分别减少51.53%和50.62%。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19件540人,同比分别减少57.93%和59.67%;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485人,同比减少28.36%;不捕率为47.32%,同比增加13.47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465件1944人,同比分别减少33.29%和40.71%。经审查,共起诉1065件1521人,同比分别减少43.89%和40.35%;决定不起诉794人,同比增加151.27%;不起诉率为34.22%,同比增加23.24个百分点。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046人,同比减少43.52%。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16件19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26%,同比增加27.25个百分点。
1.立案(撤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6件,其中监督立案17件,同比增加41.67%;监督撤案39件,同比增加457.14%。
2.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同比减少61.54%;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同比减少50%;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2件次,同比减少78.85%。
3.审判活动监督。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4件,同比增加16.67%;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7件次,同比减少27.03%。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51件,同比减少62.22%。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4件。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05件,同比增加483.33%;提出检察建议61件,同比增加369.23%,法院采纳31件,同比增加287.5%。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7件,同比增加50%,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增加64.29%,法院采纳21件,同比增加133.33%。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4件,同比减少85.19%。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0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37件,同比增加236.36%;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增加171.43%,法院采纳14件,同比增加600%。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5件,同比减少54.55%,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减少74.42%,法院采纳11件,同比减少67.65%。
1.线索受理和立案。共受理线索438件,同比增加39.05%,立案299件,占受理数68.26%。
1.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44人,同比减少38.03%。批准逮捕13人,同比减少66.67%;作出不批捕决定31人,不捕率为70.45%,同比增加24.62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49人,同比减少59.17%。审结时起诉29人,同比减少69.47%;审结时不起诉32人,不起诉率为48.48%,同比增加32.07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同比持平。
3.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37人,同比减少46.38%,起诉70人,同比减少52.05%。
1.控告检察工作。共接收群众来信67件,来访51件,网上信访13件,12309热线319件。
2.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3件,同比减少62.5%,立案复查5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件,同比持平,立案复查1件,同比持平。
3.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受理刑事赔偿6件,同比减少25%,决定赔偿5件,同比持平。
4.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同比增加80%,实际救助11人,同比减少15.38%。
1.涉疫情案件工作情况。绥化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查,现已对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侦查24件;对涉疫情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占审查逮捕案件审结数的85.71%;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疫情案件审结23人,占需办理案件的79.31%。其中,决定起诉10人,占审结数的43.48%。
2.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6人,起诉26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4人,起诉9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7人,起诉36人。
3.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人,同比无变化;起诉12人,同比增加9.09%。
4.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7人次,同比增加15.62%。其中,检察长列席1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0.54%;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