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捐款情意浓 深入社区献爱心
时间:2017-11-13
来源:市院宣传科
编辑:市院宣传科
录入:程琰
审核:王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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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上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党员走进社区,积极承担党员责任,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关心社区、奉献社区的带头作用。

8月9日,绥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一锋带领政治部副主任刘宝辉、机关党委副书记梁春丽等7名在职党员带着果篮和募捐资金,在曙光社区高书记的陪同下一起走进了曙光社区刘浙嘉小朋友的家里。在前期调研和走访后,绥化检察院确定刘浙嘉小朋友为“党员服务奉献月”的爱心对象,小朋友先天智力缺陷、父亲去世,长期和体弱多病的奶奶一起生活。确定爱心对象后,机关党委第一时间发出了《为刘浙嘉捐款倡议书》,将小朋友的情况告知市检察院全体党员,所有党员踊跃捐款,希望自己的微薄力量能帮助到小朋友,此次募捐共计14000(壹万肆仟元)元整。

刚一进门,刘浙嘉小朋友的奶奶就激动地迎了上来,“感谢你们能来看我和孩子,没想到我们还有这么多人关心着”,奶奶擦着泪水招呼大家坐下。贾一锋检察长将爱心资金交给小朋友的奶奶后,亲切地询问了小朋友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奶奶的健康情况,并鼓励她们要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勉励她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贾一锋检察长表示党和人民一直将贫困民众的生活冷暖放在心上,一定不留余力的给与帮扶和支持,刘浙嘉小朋友以后有生活上的困难,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也会全力以赴帮助她。
此次爱心活动是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党员进社区系列活动之一,不仅为爱心对象带去了希望和温暖,更体现出了在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党群关系,更好地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而且落实了真扶贫、扶真贫,有力促进和保持城市社区和谐稳定。

8月9日,绥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一锋带领政治部副主任刘宝辉、机关党委副书记梁春丽等7名在职党员带着果篮和募捐资金,在曙光社区高书记的陪同下一起走进了曙光社区刘浙嘉小朋友的家里。在前期调研和走访后,绥化检察院确定刘浙嘉小朋友为“党员服务奉献月”的爱心对象,小朋友先天智力缺陷、父亲去世,长期和体弱多病的奶奶一起生活。确定爱心对象后,机关党委第一时间发出了《为刘浙嘉捐款倡议书》,将小朋友的情况告知市检察院全体党员,所有党员踊跃捐款,希望自己的微薄力量能帮助到小朋友,此次募捐共计14000(壹万肆仟元)元整。

刚一进门,刘浙嘉小朋友的奶奶就激动地迎了上来,“感谢你们能来看我和孩子,没想到我们还有这么多人关心着”,奶奶擦着泪水招呼大家坐下。贾一锋检察长将爱心资金交给小朋友的奶奶后,亲切地询问了小朋友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奶奶的健康情况,并鼓励她们要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勉励她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贾一锋检察长表示党和人民一直将贫困民众的生活冷暖放在心上,一定不留余力的给与帮扶和支持,刘浙嘉小朋友以后有生活上的困难,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也会全力以赴帮助她。
此次爱心活动是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党员进社区系列活动之一,不仅为爱心对象带去了希望和温暖,更体现出了在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党群关系,更好地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而且落实了真扶贫、扶真贫,有力促进和保持城市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