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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伴青春,“职”引未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劳动法律宣传进校园 护航高校学子求职路”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5-17

来源:本站

作者:绥化市发稿

编辑:于苗苗

录入:绥化市发稿

审核:张思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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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5月16日上午,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人社局深入绥化学院开展以“劳动法律宣传进校园 护航高校学子求职路”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解决其在步入“社会大学”的诸多困惑,更好地保障高校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邹敬楠从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开始,向学生们介绍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民事检察职能。从“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两大职能,结合大学生就业和勤工俭学等相关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案例,向同学们普及检察机关如何为大学生劳动者维权。提醒同学们在求职就业中能够提高警惕,理性思考,学会防范风险,避免纠纷,更好地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中。

 

绥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聂仲楠从“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加班工资的计算、证据的留存”七个方面出发,详细介绍了出现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等内容,提醒同学们警惕“求职陷阱”,入职时就要有维权意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确保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并引导他们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就业。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佘禄瑶首先讲述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出相关法律规定,随后围绕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与同学们分享“什么是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要点”,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述在就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陷阱”,让大学生们更加直观了解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应对解决,为即将毕业、踏入职场的大学生提供劳动法律上的指引和建议。

 

绥化学院招生就业处兰晓晟表示,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到学校以毕业季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是一次非常有目的、有意义的教育。宣讲员们针对毕业生最关心的就业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到就业雷区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完美“避坑”,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毕业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下一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优化工作重点,坚持与民同行的监督方向,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法治力量绘制守护民生幸福底色,以检察力量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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