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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 1-6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0-07-23

来源:综合业务部

编辑:翁晓童

录入:翁晓童

审核:李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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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6月,绥化市检察机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76件509人,同比分别减少57.71%和58.62%。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29件276人,同比分别减少61.51%和65.33%;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260人,同比减少28.77%;不捕率为48.51%,同比增加17.07个百分点。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763件1036人,同比分别减少44.23%和48.35%。经审查,共起诉644件988人,同比分别减少48.73%和41.68%;决定不起诉461人,同比增加164.94%;不起诉率为31.75%,同比增加22.48个百分点。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609人,同比减少50.49%。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06件117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0.79%,同比增加29.11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立案(撤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6件,其中监督立案7件,同比增加16.67%;监督撤案9件,同比增加800%。2.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同比减少81.25%;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减少30%;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同比减少70.37%。3.审判活动监督。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6件,同比减少33.33%;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同比减少60%。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30件,同比减少71.15%。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2件。2.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29件,同比增加141.67%;提出检察建议27件,同比增加285.71%,法院采纳27件,同比增加1250%。3.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4件,同比减少6.67%,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减少38.46%,法院采纳8件,同比增加14.29%。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线索受理和立案。共受理线索91件,同比持平,立案29件,占受理数31.87%。2.诉前程序。1-6月份,诉前程序为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26人,同比减少36.59%。批准逮捕5人,同比减少79.17%;作出不批捕决定23人,不捕率为82.14%,同比增加40.68个百分点。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15人,同比减少74.14%。审结时起诉15人,同比减少74.14%;审结时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为52.63%,同比增加36.38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同比持平。3.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17人,同比减少56.41%,起诉34人,同比减少64.58%。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控告检察工作。共接收群众来信67件,来访51件,网上信访13件,12309热线319件。2.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3件,同比减少25%。立案复查4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件,同比持平。立案复查1件,同比持平。3.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受理刑事赔偿5件,同比减少28.6%,决定赔偿1件,同比减少80%。4.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同比增加300%,实际救助5人,同比减少61.54%。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涉疫情案件工作情况。绥化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查,现已对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侦查20件;对涉疫情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占审查逮捕案件审结数的85.71%;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疫情案件审结9人,占需办理案件的42.86%。其中,决定起诉6人,占审结数的66.67%。 2.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7人,起诉18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4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5人,起诉27人。3.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人,同比无变化;起诉12人,同比增加20%。4.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0人次,同比减少56.52%。其中,检察长列席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0%;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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