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共享”模式开启!绥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传导式培训
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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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绥化市发稿
编辑: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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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思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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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发挥培训功效,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学员辐射带动作用,真正实现“一人培训,多人受益”,4月18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传导式培训,组织参加国家检察院学院培训班的两名书记员走上讲台,分享知识,交流经验。
第一检察部书记员唐欣欣以《论书记员的自我修养》为题,从书记员的岗位职责、书记员应具备的能力、书记员的职业认同三个方面,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学习期间的思想感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未来工作中努力的方向。
综合业务部书记员魏悦从检察官要遵循哪些公务礼仪等方面,用“课件+案例分析”的形式,结合检察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浅出讲述了各类文明礼仪的要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示范,从举止形象、接待有礼、服饰礼仪、文明用餐等方面详细讲解了日常公务礼仪与行为规范,让干警进一步认识到礼仪的重要性。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互相交流,气氛热烈。
此次传导式培训内容具体详实,针对性强。下一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好传导式培训,践行“学员即教员”的培训理念,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思,进行针对性培训,促进检察干警“知识库”更新,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养。